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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警方辟謠:江蘇一地暴雨路面無法通行?假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07-1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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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7月10日(農歷2024年6月5日),江蘇泰州姜堰大暴雨后路面無法行走?謠言!。
江蘇一地暴雨路面無法通行:假的!警方通報:已處罰造謠者。
北京時間2024年7月10日,泰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07月04日17:20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發布暴雨謠言?罰!
近期“暴力梅”登臨泰州!
從上個星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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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農歷2024年6月5日),江蘇泰州姜堰大暴雨后路面無法行走?謠言!。
江蘇一地暴雨路面無法通行:假的!警方通報:已處罰造謠者。
北京時間2024年7月10日,泰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07月04日17:20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發布暴雨謠言?罰!
近期“暴力梅”登臨泰州!
從上個星期開始
泰州的雨就嘩啦啦下個不停
但就在這種特殊時刻
卻有個別網民
為了博關注、吸眼球、蹭流量
發布謠言混淆視聽
今天
就讓我們一起來“打假”!
6月30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天目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網友在其個人抖音賬號上發布不實暴雨視頻并設置了話題,聲稱“來姜堰6年第一次看到這個場景,大姜堰的大暴雨路面無法行走”。視頻一經發布,迅速引起本地網民關注,被一些群眾瀏覽、轉發、評論,引發民眾恐慌,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經過分析研判,姜堰警方很快鎖定違法行為人趙某,并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外地人趙某為博取眼球、吸粉增流,罔顧事實從網上下載外地洪水視頻,后配文發布至其抖音賬號。
目前,民警已對違法行為人趙某進行批評教育,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趙某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主動將視頻刪除。
法律鏈接
為有效凈化網絡生態環境,維護良好的網絡輿論秩序,公安部決定將2024年作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在網絡上編造、散布謠言,根據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違法責任和刑事責任。
1.行政違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人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請廣大網民認準官方權威信息,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自覺遵守和維護網絡安全法律法規。蓄意歪曲事實編造傳播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警方將堅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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