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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致國有資產損失56億 貪官被判14年半: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洗錢罪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3-12-2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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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12月29日(農歷2023年11月17日),致國有資產損失超56億,南通市原副市長陳曉東一審獲刑14年半。
致國有資產損失超56億,南通市原副市長陳曉東一審獲刑14年半。
北京時間2023年12月2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昨天12月28日下午16:57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陳曉東濫用職權、受賄、洗錢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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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農歷2023年11月17日),致國有資產損失超56億,南通市原副市長陳曉東一審獲刑14年半。
致國有資產損失超56億,南通市原副市長陳曉東一審獲刑14年半?! ?br />
北京時間2023年12月2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昨天12月28日下午16:57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陳曉東濫用職權、受賄、洗錢案一審宣判
2023年12月28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曉東濫用職權、受賄、洗錢一案,對被告人陳曉東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以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對陳曉東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曉東在擔任如皋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56億余元。2011年至2021年,被告人陳曉東利用擔任如皋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南通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用地審批、土地出讓金減免、工程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1274萬余元及境外關聯公司優先股150萬股。2021年3月1日,被告人陳曉東安排親屬將受賄款120萬元存入銀行賬戶,用于在上海購置房產。
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曉東的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洗錢罪。鑒于陳曉東到案后能如實供述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洗錢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積極退贓,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江蘇高院公眾號)
陳曉東落馬時間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1-06-04下午16:35訊: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陳曉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江蘇省紀委監委消息:南通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陳曉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江蘇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曉東簡歷資料
陳曉東,男,漢族,1969年7月出生,江蘇啟東人,199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0.08-1991.08啟東市大江中學教師
1991.08-1997.08啟東中學教師、團委副書記、書記、校長助理
1997.08-1997.11共青團啟東市委副書記、黨組書記
1997.11-1998.10共青團啟東市委書記、黨組書記
1998.10-2000.02啟東市惠和鄉黨委副書記、代鄉長、鄉長
2000.02-2003.08共青團南通市委副書記
2003.08-2007.11共青團南通市委書記、黨組書記
2007.11-2009.09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09.09-2011.07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蘇通科技產業園綜合管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2011.07-2013.01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蘇通科技產業園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
2013.01-2016.06如皋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6.06-2018.12如皋市委書記
2018.12-南通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十三屆江蘇省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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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ㄖ泄仓醒爰o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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