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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一審宣判:醉駕撞人拖行的寶馬女司機獲刑超6年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3-07-0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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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7月7日(農歷2023年5月20日),“寶馬女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一審宣判:獲刑6年3個月。
有期徒刑6年3個月!湖南婁底寶馬女司機醉駕拖行案一審宣判。
北京時間2023年7月7日,據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網站7月7日上午10:16發布消息,全文內容如下:
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3年7月7日,婁底市婁星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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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農歷2023年5月20日),“寶馬女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一審宣判:獲刑6年3個月。
有期徒刑6年3個月!湖南婁底寶馬女司機醉駕拖行案一審宣判。
北京時間2023年7月7日,據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網站7月7日上午10:16發布消息,全文內容如下:
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3年7月7日,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
經審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駕車與被害人謝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追尾相撞,造成謝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因謝某衣褲被卡入肖某某駕駛的轎車左前角,致使謝某被車輛拖行2100余米。隨后,肖某某被執勤交警截停。經鑒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24.51mg/100ml,謝某所受傷為重傷二級。法院認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肖某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事人近親屬及各界群眾等50余人參與旁聽。
(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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