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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2日福建發出首份男性人身保護令,家暴不全是男性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3-05-1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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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2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5月12日(農歷2023年3月23日),福建發出首份男性人身保護令,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不全是男性。
福建晉江發出首份男性人身保護令,丈夫長期遭受家暴。
北京時間2023年5月12日,據晉江市人民法院公眾號5月9日發布信息:近日,晉江法院依法發出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與以往不同的是,本案的申請人為男性,被申請人為女性。
【案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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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2日(農歷2023年3月23日),福建發出首份男性人身保護令,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不全是男性。
福建晉江發出首份男性人身保護令,丈夫長期遭受家暴。
北京時間2023年5月12日,據晉江市人民法院公眾號5月9日發布信息:近日,晉江法院依法發出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與以往不同的是,本案的申請人為男性,被申請人為女性。
【案情簡介】
申請人楊某(男)稱,其與被申請人曾某(女)系夫妻關系,婚后妻子曾某在家里經常動手打罵丈夫楊某,且使用刀具對丈夫楊某進行人身威脅,致使楊某受傷,楊某只能多次報警求助。被申請人曾某多次到申請人楊某的辦公場所,使用工具器械打砸門鎖,該暴力行為威脅到申請人楊某的人身安全。
【案件審理】
晉江法院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請人曾某(女)向申請人楊某(男)實施威脅、毆打、謾罵、恐嚇、撕咬等形式的家庭暴力行為,并禁止被申請人曾某在申請人辦公場所的一定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申請人正常經營辦公的行為。
遭遇家庭暴力時,請于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或者向所在單位、居(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反家庭暴力法》中設立的一種制度,可以保護遭受家暴的當事人。
在現實生活,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往往是男性,但也有少部分出現女家暴男的情況,通常男性會覺得“家丑不可外揚”,往往礙于面子,選擇沉默和隱忍。但是,家庭并非家暴的遮羞布,家庭暴力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會的監督。(晉江市人民法院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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