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946年1月3日國、共、美協商成立停戰機構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1-02-08 16:30
|
|
|
1946年1月3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1946年1月3日(農歷1945年12月1日),國、共、美協商成立停戰機構。
1946年1月3日,周恩來向馬歇爾通告,中共中央歡迎他參加有關停戰、受降、恢復交通諸問題的協商。此前,馬歇爾表示如果中共能接受政府關于三方會商的建議,建議國、共、美三方各出1人組成委員會,職責為處理有關停戰、恢復交通和受降事宜,取一致協議方式,每方都有否決權。一切決議均須送國…
|
1946年1月3日(農歷1945年12月1日),國、共、美協商成立停戰機構。
1946年1月3日,周恩來向馬歇爾通告,中共中央歡迎他參加有關停戰、受降、恢復交通諸問題的協商。此前,馬歇爾表示如果中共能接受政府關于三方會商的建議,建議國、共、美三方各出1人組成委員會,職責為處理有關停戰、恢復交通和受降事宜,取一致協議方式,每方都有否決權。一切決議均須送國共最高當局核準后始生效。3人委員會可在離沖突地區較近的地方設一機構,處理有關的一切具體問題。周恩來表示:中共歡迎外來的友誼,但也希望盟國恪守“不干涉中國內政”的諾言。馬歇爾提出:在北平設執行部,執行已取得協議的政策,監視停戰,公正地作調查。執行部由國、共、美3人委員會組成,張治中、周恩來、馬歇爾作為三方代表參加,一切行動須根據一致協議,執行部下設4個交通中心、8個小組。
|
|
|
上述內容已注明媒體來源的,為本站編輯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標明錯誤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進行處理。向原創致敬?。?!
|
免責聲明: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
|
|
歷史上的今天 |
|
今天是:2025年03月22日(星期六)
|
|
|
|
|
|
|
|
|
|